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是什么,交通事故认定书什么时候做

认证专家任纪昌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

时间:2017-05-27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什么时候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应在下列期限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三)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推荐阅读:怎样正确对待交通事故认定,如何审查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怎样正确对待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对此并不是十分重视,比如在交通警察做调查笔录时,对询问的问题的回答不是认真对待,觉得无所谓,有些人虽然对自己的回答给予了十分的注意,但在措词上却不是十分注意,结果就很容易使自己受到了不应有的损失。因此对于事故认定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以下几点应当注意:(一)对于交通警察的询问一定要认真对待,准确回答交通警察所做的询问笔录对于事故认定是非常重要的依据之一,因此在。....。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调解,调解书生效后可以反悔吗

我国法律及相关行政法规有规定,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成为一大趋势,经调解处理的交通事故往往更能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愿,也更及时高效。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进行调解呢?再有,调解书生效之后当事人还可以反悔吗?下文将为大家作出解答。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警是否有权扣留肇事车辆,扣留机动车上的货物怎么办

一、交通是否有权扣留肇事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