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如何

认证专家海容无澜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

时间:2017-05-22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多久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如何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推荐阅读: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处罚,肇事者对受害人负哪些赔偿责任

一、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肇事方要注意什么,交通肇事后的法律问题

一、交通事故肇事方要注意什么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肇事方应从以下方面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1、事故发生后,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刻报警;如果对方和自己私了,一定要先签订协议(责任划分,赔偿金额等)后再离开现场。2、如实回答交警提问,并详细叙述事故发生经过,对当时的天气、路况、现场情况、有无证人均应如实陈述。3、若现场有证人,请积极与证人联系,取得证人的姓名、电话,以便律师调查取证。4、对警察制作的现场勘察图、现场笔录均应仔细核实;若有误,.....。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警部门的调解期限,哪些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一、交警部门的调解期限《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2条规定,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次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