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自首怎么认定,如何减轻交通肇事罪

认证专家科普打杂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

时间:2017-05-29  编辑:车主指南

交通肇事罪自首怎么认定,如何减轻交通肇事罪,要考虑什么?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而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也应当存在自首情节:

首先,刑法总则指导刑法分则,这是一般原则;而总则中并没有对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作出限制性的规定。因此,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应当不受犯罪性质(种类)的限制。

其次,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而公路交通规则属于行政法规。法律效力低的不能排斥适用法律效力高的,这也是法律适用的一项原则。因此,不能用交通管理法规的某些规定,作为否定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的依据。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严格依法处理交通道路肇事案件的通告》中明确规定:“对犯交通肇事罪后自首的,可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完全正确的。

关于交通肇事自首的认定,交通肇事案件有其特殊性。司法机关在处理时,应当根据这类案件的特点和具体情况,正确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做到区别对待,这也是严肃执法的体现。对于交通肇事后潜逃,后又自动投案的,仍应认定为自首,但处罚上应和其他自首的有所区别;对极少数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也可以不从轻处罚。因为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不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特别应当注意的是,在一些交通肇事案例中,交通肇事的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编造谎言,对自己的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实百般抵赖,其投案的实质不是为了接受法律的追究,而是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因而不能简单地把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行为认定为自首。在交通肇事犯具有自首的情节的量刑方面应当法定情节区别判决: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如何索赔,交通事故赔偿是什么时候开始算的

一、交通事故如何索赔1、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报警,尽量不要去私了。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明确双方的事故责任,另一方面可以为以后发生纠纷留下相应的事故证据。2、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能要求交警部门重新认定,也不能就此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向提起民事诉讼,提供事故证据,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由人民法院根据交通事故事实重新对双方的事故责任进行划分。3、在交警部门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若当事人一方。....。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死亡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死亡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死亡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死亡赔偿的法律依据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在非道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该如何认定了

一、在非道路发生交通事故某地的乡间道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夏大春驾驶农用三轮车拉化肥到自家耕地里,在十字路口与同村居民夏壮发生碰撞,造成夏壮左腿骨折。发生碰撞的十字路口处于某村的中央,周围被村舍围烧,视野受限。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及其亲属就事故成因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发生争执,无法达成一致。公案机关接到报案,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夏壮提出,夏大春在村内道路上驾驶农用三轮车,不注意安全,莽撞驾驶,将自己撞伤。对于此次交通事故,夏大春应当承担全部。....。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