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

认证专家安峰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

时间:2017-05-30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主要法律依据,但由于该法律在责任主体及范围的规定上较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事故处理办法》)更为抽象,导致实践中难以操作和把握。道路事故造成损害的情形比较复杂,很难对赔偿责任主体作出一致的认定。

我国原有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此作了如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

《安全法》承受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表述,由此可确立我国机动车道路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基本原则。

(一)过错直接赔偿原则。

这种情形主要是鉴于机动车驾驶方是事故的直接制造者和权利义务的直接承受者。

(二)先行垫付原则。

主要是针对未参加强制性保险的责任人无力赔偿或全部赔偿以及未查明事故责任人的情况下,为不使被害人的损害赔偿无法实现,法律上做出的强制性规定。实践中,为增加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心,基于公序良俗的价值原则,责令承担先行垫付责任。

(三)替代赔偿原则。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人参加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种赔偿是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由保险方承担的替代责任。

以上只是一般性原则。而现实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是复杂的,难以统一的对责任主体做出认定。如:

1、关于机动车辆挂靠单位的事故赔偿主体的确立;

2、关于分期付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立;

3、关于机动车辆被盗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确定;

4、关于雇佣关系中机动车发生事故主体的认定;

5、关于租赁关系和借用关系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确立;

6、机动车辆在维修场所发生事故的责任主体认定;

7、机动车所有人指令驾驶员为他人无偿搬运物品的,经济利益归他人所有的事故主体确定;

8、对于与机动辆所有人和承租人都有特殊关系的第三人擅自驾车的事故主体的确定等等一系列问题。如果我们仅依照立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概然性确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显然与立法精神和物流行为理论以及客观实际相违背,因而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推荐阅读:交通肇事犯罪怎么构成,怎么理解交通肇事后逃逸

一、交通肇事犯罪怎么构成?(一)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从事交通运输和非交通运输的人员①。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是指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同保证交通运输安全有直接关系的人员,主要包括四类人员:一是直接操纵各种交通运输工具的人员,如驾驶员;二是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和指挥人员,如列车长、调度员;三是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四是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警察。非交通运输人员是指除从事交通运输人员以外的任何人。(二)主观方面本罪。....。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怎样处理非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非道路交通事故注意事项

一、怎样处理非道路交通事故1、不触犯刑律的非道路交通事故对不构成犯罪的,交巡警部门负责接处警,勘察事故现场, 固定有关证据,分析事故原因,综合作出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最初受理的单位应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出现纠纷时,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不组织调解工作,直接告知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触犯刑律的非道路交通事故交巡警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共同负责接处警,负责事故现场前期处置工作,勘察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固定证。....。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诉讼有什么审判程序,交通事故诉讼归谁管

一、交通事故诉讼有什么审判程序?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它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有一审普通程序``二审程序`特殊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程序。案件主要应用一审普通程序,现介绍如下:(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二)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