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反转究竟是什么情况有没有什么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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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景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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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武汉,车祸现场,交警认定死者系乘车人:

1、死者火化后,证人集体翻供称死者系驾车人,并起诉家属索赔;2018年9月5日,为打官司,梁超父亲又把一些资料翻出来重新整理。梁超因车祸死亡四年后,关于他是否是车辆驾驶人的争议仍未解决。2014年8月21日,武汉市光谷未来一路和科技二路的十字路口,梁超、徐海、林丰、魏严、汪平5人所在的面包车与一辆出租车相撞,梁超和汪平当场死亡。当时到事故现场勘查的交警认定,驾驶人为徐海,梁超坐副驾驶;

2、梁超尸体火化后第二天,案情出现反转。林丰、魏严和徐海家属集体翻供,称事故发生时梁超是驾驶人。随后,交警推翻之前的认定。2014年10月21日,荆楚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法医鉴定意见书,根据以前尸检结果及案情资料,得出鉴定意见:梁超所受损伤符合交通事故中车内损伤所致,其系面包车驾驶员可能性大;

3、梁超的老婆王云不服,她觉得“反转的案情矛盾重重”,没有明确视频证明梁超为驾驶人。交警重新认定梁超为驾驶人后,2015年3月,徐海起诉梁超家人。2017年8月30日,一审判决梁超亲属赔偿徐海经济损失30万余元。梁超亲属上诉,二审驳回,维持原判。梁超家的代理律师透露,梁超继续申诉,2018年8月21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并进行调查。一场车祸两死五伤;

4、王云告诉记者,2014年8月29日在东新交通队召开了事故调查证据公开会。会议记录显示,车祸发生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面包车超速且没有让右方来车,出租车也超速,最终认定面包车驾驶人徐海主责,出租车司机次责。在交警的协调下,两名死者家属获得8万元安葬费,其中2万是徐海出,另外6万出租车司机出。至于为何主责2万、次责6万,汪平的妻子回忆,“交警说徐海伤情也很严重,还在医院呢,就先少出点,以后再协调;”

5、2014年8月30日,梁超和汪平的尸体在武昌殡仪馆火化。王云表示,火化当天,徐海家人送来1000元参加葬礼,事故发生后第四天,徐海家人还到梁超家跪地哭喊,表示以后会照顾梁超家人。

王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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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现场关键视频缺失

“我在医院昏迷了21天才醒,根本不知道他们说了那些话。”徐海说。病历显示,徐海当时肋骨骨折、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头部受伤。2014年11月27日,徐海被鉴定为八级伤残。

2014年9月17日,徐海接受询问时表示,当时他的餐厅在装修,叫梁超等人过来帮忙搬运东西。下午一起外出购物,返回途中换梁超开车后,自己并没有系安全带,不记得梁超是否系了安全带。但9月3日,关山消防队一名消防员做笔录时表示,救援时发现副驾驶位置的人有系安全带。新京报记者2018年9月7日采访时,徐海表示交警询问时他在医院,意识比较模糊,根本记不清了。

此外,徐海笔录中表明午饭时并未有人喝酒,包括梁超在内。林丰此前则称,除徐海外其他人都喝了酒。

对于现场救援情况,关山消防中队一位消防员在2014年9月2日接受东新交通队询问时做笔录表示,第一个人从副驾驶位置被抬出时还有生命迹象,第二个人从正驾驶位置被救出,体重较重较胖,“感觉已经死了”。

2014年9月3日,这位消防员询问笔录显示,副驾驶位置的人有呻吟声,拆除车门后,将其抱出来。正驾驶位置的人没有系安全带,为抢时间,将其也从副驾驶车门这边救出。2014年11月26日,魏严儿子接受询问时,亦表示消防员从副驾驶车门抬出一个很胖的男人。现场照片显示,梁超体型较胖。

梁超家属认为,前述笔录有很多矛盾之处,第二个人究竟从哪里救出、副驾驶位置的人到底有没有系安全带都不清楚。

2014年12月份,梁超家属花了三万元找关系拿到豹澥派出所现场救援录像,但是录像从徐海被救出后中断了半个小时,梁超在车内的位置和从哪里被救出部分缺失。派出所民警表示当时执法记录仪没电了。

王云表示,从视频可以看出,东新交通队在执法中也有录像和拍照,但始终没有提供给他们。目前只有长江过江隧道处的监控显示当时驾车的是梁超,临近事发地及出车祸时,均没有监控视频显示当时谁在驾车。

2014年9月4日,东新交通队委托武汉荆楚法医司法鉴定所,“通过伤情、痕迹综合鉴定确定,徐海、梁超俩人谁是面包车驾驶人。”

2014年10月21日,荆楚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法医鉴定意见书,根据上次尸检结果及案情资料,得出鉴定意见:梁超所受损伤符合交通事故中车内损伤所致,其系面包车驾驶员可能性大。

司法鉴定所并没有出具对徐海的伤情鉴定,鉴定人在之后接受调查时表示,当时徐海伤愈失去鉴定意义。

上次尸检结果显示,梁超因交通事故致严重颅脑损伤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面部、右肩前见多处散在条片状擦挫伤,王云猜测这正是因为梁超坐着副驾驶位置系安全带受伤。当时鉴定书中记录,“梁超乘坐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车祸照片显示,车身副驾驶一侧受损严重,另一名死者汪平就坐在副驾驶位置后面。

2014年12月29日,湖北军安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面包车顶盖内饰板血迹在倾覆状态下驾驶员身体出血堆积形成,副驾驶坐垫血迹,是正立状态时,右前轮泄气致车身前部左高右低,血液从中左向右流淌后滴落于坐垫形成。

同日,武汉大学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报告书显示,副驾驶室车门框内侧毛发是徐海的,但副驾驶坐垫上、副驾驶安全带上、方向盘上、驾驶座玻璃内侧血迹取样检测结果是梁超的。也就是说,车内血迹基本上是梁超一个人所流,车内照片显示,正驾驶座椅只有少量血滴,大量血液在副驾驶位置。

展修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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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为梁超开车

梁超家属不能接受驾驶人身份反转,但这未能改变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最终结论。

2014年10月29日,武汉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梁超为驾驶人,负主要责任,出租车司机负次要责任,徐海等人不负事故责任。

2014年11月6日,梁家向武汉市交通管理局复核申请。交管局复核认为,办案单位认定事发时驾驶人为梁超的证据不充分,责令东新交通队重新调查。撤销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东新交通队在重新调查时,调出豹澥派出所录的视频证据。交通队在情况汇报中表示,录像记录面包车副驾驶位置上被卡伤者系徐海本人,旁边还有人向派出所民警说还有一人卡在正驾驶位置上。

但王云并不认可这一说法,“我们看的视频好几个没有声音,没有听到有人说卡在正驾驶位置。现场那么多民警,当时都把徐海当做驾驶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的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王云和家人怀疑,梁超火化后,关键证人翻供是徐海家人暗中操作,他们不再相信之后所做的笔录和司法鉴定。

2014年12月30日,东新交通队第三次召开事故证据公开会议记录,同上次结论一样,认定梁超为驾驶人。

“我请的律师跟我说不签人家也会这样认定,签了也没关系。”王云在会议记录上签了字,这基本上被视为她也认可了驾驶人是梁超的事实。

2014年12月31日,武汉市交管局召开了事故专家组讨论会。2015年1月6日,东新交通队重新作出事故认定,认定梁超为驾驶人,负主责。

2018年9月10日,新京报记者联系武汉市交管局,宣传人员表示,该给的资料都给了当事人,案件已经了结,当事人的诉讼也被法院驳回,目前不接受采访。

在魏严、林丰翻供后,王云就请了律师。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律师建议打雇佣关系官司。“律师的意思是,反正我们是要赔偿,无论梁超是不是驾驶人,徐海都应该赔偿我们。”王云说。

但王云的公公和姑姑等人不同意,他们认为,梁超是否是驾驶人的事实不清,不能直接打雇佣关系。一家人商量纠结了一个多月,王云想,自己和家人都不大懂法,还是听律师的。

2015年3月,王云和公婆、儿女共同起诉徐海,认为梁超与徐海之间成立个人劳动关系,要求赔偿90多万元。“我老公就是以拖货为生的,去给他干活难道不要钱吗?”王云说。

而徐海表示,梁超生前与他是朋友,当天找他是帮忙,而下午去买货则是一起去玩,不存在雇佣关系。

2015年6月25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梁超与徐海之间不存在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公安机关查证,梁超为车辆驾驶人,具有主要过错,徐海则并无过错。驳回梁超亲属的诉讼请求。

梁超亲属上诉后,二审亦被驳回。

二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事故当日上午,梁超与徐海形成过帮工的劳务关系,下午去购物无需帮工,认定事故时梁超与徐海之间不存在劳务关系。而一审中,法院采信行政机关的公文书证,认定梁超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事实,符合相关规定。

2016年4月29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王云等人的再审请求。

“现在要赔出去八十多万”

2015年3月,徐海起诉梁超家人,同时起诉对方出租车司机及公司和保险公司。

2017年8月30日,一审判决梁超亲属赔偿徐海经济损失30万余元,并返还徐海之前支付的2万元。

梁超亲属上诉,二审驳回,维持原判。梁超家的代理律师透露,梁超继续申诉,2018年8月21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并进行调查。

2018年9月7日,徐海表示在梁家承认梁超是驾驶人的基础上,他愿意放弃30多万的赔偿金。“我虽然活了下来,但当时还不如死了算了,现在他们家一直揪着不放,我也没办法。”徐海说。

随后,死者汪平的家属、出租车司机均起诉梁超亲属。

汪平妻子刘静表示,她在律师的建议下起诉梁超、出租车司机、保险公司、面包车主,但法院只判了前三者赔付,面包车主无责,目前只有保险公司赔付了9万多元。梁超亲属应赔偿的37万余元和出租车司机应赔偿的10万余元,都未给付。

“我老公是被徐海叫出去帮忙的,我肯定是找他赔钱,梁超人都死了,怎么找。”刘静说。

在出租车司机起诉梁超亲属、徐海、保险公司等的官司中,梁超亲属被判赔13万余元。

“我家坐车的变成开车的,现在要赔出去八十多万。”王云难以接受。

2016年7月,王云另请律师,起诉保险公司、出租车司机、徐海等人,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5万余元,出租车司机赔偿15万余元(扣除之前给付的6万元安葬费,剩9万余元)。2018年3月16日,王云二审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2018年6月8日,王云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请求。

王云的代理律师,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葛环珍律师表示,当她介入案件时,梁家对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即将过期。雇佣关系官司中,梁家申请再审时,法院没有开听证会就驳回了,因此没有机会要求法院查明事实。

“就因为雇佣关系的案子这么判了,以后的判决中都认定梁超是驾驶人。”葛环珍介绍,民事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部分可以在其他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因此之后的判决很难推翻梁超是驾驶人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