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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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豪华小汽车的消费税是在生产环节和零售环节双重征收的。具体来说:
1. 在小汽车税目下专门设立了“超豪华小汽车”子类。征收对象是零售价130万(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这类车除了在生产或进口环节按原税率缴税外,到零售环节时还要再加征10%的消费税。
2. 把超豪华车直接卖给消费者的商家或个人,就是零售环节的纳税人。
3. 零售环节的消费税计算方法是:应纳税额=零售价格×10%。如果国内车企直接卖给消费者(跳过了经销商),那消费税税率就是生产环节税率加上零售环节10%的总和。计算公式就是:应纳税额=销售额×(生产税率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