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事故停运损失谁来赔 停运损失在商业保险范围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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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受害人车辆是用于从事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活动的营运车辆,在车辆被修复期间,因为无法正常从事经营活动而减少的经济收入,属于停运损失。那么,这部分损失应该由谁来赔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有权向侵权人索赔以下损失:车辆维修费、车载物品损失费、车辆施救费、车辆因无法修复而产生的重置费、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费,以及非营运车辆因无法使用产生的替代性交通费等。

所以,营运车辆因为事故导致的停运损失,可以向侵权人进行索赔。需要提醒的是,虽然现在车主都会购买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但一般情况下,停运损失不在交强险和三者险的赔偿范围,所以通常需要侵权人自己承担。当然,不排除有些商业车险是可以赔付停运损失的,具体要以保险合同中的规定为准。

关于停运损失,一般根据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平均实际收入和停产、停业期间的实际收入进行计算。实际收入应为正常业务收入扣减可变成本后的余额,不扣除税金,即每日纯收入=每日营业额-每日不变成本-每日可变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