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责与次责是互相赔吗 交通事故对方主责我次责如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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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责与次责一般是三七开,也就是主责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责承担30%的赔偿责任。不过,是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赔偿总额减去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不足的部分再按照责任比例承担。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赔偿损失的方式如下:

1、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现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财产损失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1.8万元,死亡伤残赔偿18万元。如果交强险不够赔付,则超出部分,按照主责70%、次责30%的比例进行赔偿。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但是,如果是有相关的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存在过错行为,并且机动车已经采取措施了,那么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按照主责80%、次责20%的比例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的主责和次责是指按照比例,双方进行相互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对于主责放的损失,主责方自己要承担70%的责任,剩余30%的责任由次责方承担。同理,次责方的损失中,主责方需要承担70%的责任,次责方自己承担30%责任。

例如,AB两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后,A车负70%的责任,B车负30%的责任,此次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均受损,A车修车费3000元,B车修车费4000元,AB双方都只投保了交强险,那么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承担2000元。

剩余的A车损失按照责任比例划分,由A车主承担70%,B车承担30%,即A车剩余的1000元修车费中,A需要承担700元,B车需要承担300元。同理,B车剩余损失中,A车主承担70%责任,即1400元,B车主自己承担30%责任,即600元。综合下来,A车主个人想要承担双方车辆修车费共2100元,B车主个人承担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