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小区内发生撞车如何认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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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23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全部责任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主次责任或同等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无责情况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小区内发生撞车如何认定责任

(一)小区内发生车祸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当区分小区性质,而不能笼统地认为只要发生在小区中的车辆碰撞就不属于交通事故,只有非封闭住宅小区内发生车祸属于交通事故范围。

我们认为在封闭式住宅小区,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或按照严格的登记制度的小区内发生车祸的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无权处理,而应当由辖区所在派出所按治安案件进行处理。

(二)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因此交警部门接到像小区内等道路以外交通事故报案,会参照道路内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三)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首先,可自行协商解决,即老百姓说的私了。选择私了,双方要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形态、车损情况、双方车号车型等情况做详细记录。双方签字后,最好找个保安或物业人员作为证人,再凭双方记录和证人的证词到保险公司理赔。

其次,可请求社区邀请已参加勘察现场的公安干警到场,比照有关道路交通法规配合社区管委会进行处理。

第三,如果上述两种途径都无法达成协议,或虽然达成了协议,但对方拒不履行协议时,则可以以损害赔偿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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