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推定的范围,责任免除的情况有哪些

认证专家俞俊民车友评论(0)添加收藏

时间:2017-05-24  编辑:车主指南

一、交通事故责任推定的范围

1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

3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均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若各方处同等程度,则负同等责任;各方处不同等程度,则推定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4 、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标明位置而移动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5 、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均有上述行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如果双方均为驾驶机动车的,各负同等责任;一方驾驶机动车,另一方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驾驶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一方负次要责任。

6 、公安机关只有在根据现场情况无法认定责任的前提下,才能运用推定责任。如经调查,能客观认定责任的,则仍需按规定认定责任。

二、责任免除的情况有哪些

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除机动车供有人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1、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2、非机动车或行人进入高速公路造成的自身损害。高速公路是封闭的机动车高速运行道路,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进入,如果非机动车或行人擅自进入高速公路与机动车相撞,所受损害应自己负责

推荐阅读:如何赔偿车祸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何证明车祸财产损失

一、如何赔偿车祸造成的财产损失1、财产损失的范围:(1)直接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2)间接财产损失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遭受损害,而无法进行正。....。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查看全文>>

推荐阅读:哪些交通事故能够私了,交通事故如何私了

一、哪些交通事故能够私了(一)追撞前车尾部的;(二)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三)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四)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五)辅路车未让主路车的;(六)逆向行驶的;(七)溜车的;(八)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九)不按规定超车的;(十)不按规定停车的;(十一)不按规定掉头的;(十二)不按规定会车的;(十三)不按规定倒车的;(十四)不按规定进入高速路、城市快速路的;(十五)违反禁止通行标志、标线的;(十六)违反导向指示标志、标线的;(.....。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