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购买新能源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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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元明
【认证专家】周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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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规定:个人用户名下没有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本市继续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但消费者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申领专用牌照额度的,还需要符合以下2个条件:

1、是个人用户或单位用户已在本市落实一处符合智能化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的充电设施;

2、是个人用户名下没有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没有使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机动车(不含摩托车)。

同时《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还明确,2023年1月1日起,个人用户或单位用户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的,本市将不再发放专用牌照额度。新一轮新能源车推广政策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个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可参考以下情形申领专用牌照额度。

上海新能源汽车申请条件需要以下6个条件:

1、有上海户籍或有效居住证。

2、在最近时间缴满24个月的上海市社保。

3、个人征信没有黑点。

4、名下不能有其他新能源汽车。

5、拥有自己的停车位。

6、你所在的小区或住宅有条件安装充电桩,提前安装充电桩。

需要注意的是在上海市注册登记并使用特别号牌额度的新能源汽车,自特别号牌额度开放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变更。新能源汽车转让或者变更应当符合下列2个条件:

1、二手车受让人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要求,并已实施自用或专用充电设施。

2、二手车受让人为个人的,无本市登记的新能源汽车。经审核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出具确认证明。受让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新能源汽车转让或变更后,专用号牌自动失效。